犬只进入食肆新规|九龙城中式食肆收警告信 食环署揭违规台上烹煮食物

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近期加强了对准许犬只进入食肆的监管力度。最新数据显示,署方已累计巡查相关食肆约4700次,并向九龙城一中式食肆发出警告信,揭发其在餐桌上违规烹煮食物的行为。
违规操作触发警告机制
根据食环署公布的信息,该九龙城中式食肆因违反持牌条件,在餐桌上使用明火或电热炉烹煮食物而收到警告信。值得注意的是,按照现行规定,食肆在12个月内若累计收到3封警告信,署方将考虑取消其「让犬只处于食物业处所的准许」资格。

「虽然首月为适应期采取『先劝喻、后执法』原则,但绝不代表放松监管。」食环署发言人强调,一旦发现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或食品安全的违规行为,将立即采取执法行动。
全面强化巡查与宣导
截至1月13日,食环署90名专责人员已完成:
- 巡查获准食肆约4,700次
- 检查未获批准食肆逾400次
- 向940间合资格食肆进行法规解说

未获准食肆将面临严查
对于未获准许却允许犬只进入的食肆,食环署已开始加强执法。发言人表示,若发现持续违规情况,将从本周起采取更严厉的执法行动,违法者最高可面临1万元罚款及3个月监禁。
双向责任明确
新规明确要求食肆经营者与宠物主人共同遵守规定:
- 食肆须持有效准许证方可允许犬只进入
- 市民不得携带犬只进入非获准食肆
- 双方违规均面临相同处罚标准